浦城县审计局在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中,发现了临江镇一家矿业公司非法占用林地。通报给县检察院后,县检察院联合林业局到实地勘察,发现其未批占用林地10亩多。8月,该案移送县森林公安分局刑事处理。
对于保护生态环境,审计监督与司法监督的无缝对接,源于浦城县的一项改革。今年4月,该县在全省率先设计了生态资源行政检察与审计监督相衔接工作机制,监督的对象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主管部门,山水林田等自然资源全覆盖。县审计局与县检察院两家单位建立了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在信息上可互通有无。“生态环境治理类的检察建议、公益诉讼案件情况和生态修复执行情况等信息共享给审计部门,哪个地方问题突出,哪些方面问题严重,这样审计就有的放矢;审计部门将审计报告分享给检察部门,有利于问题的整改。同时,双方还建立协作机制,审计部门发现重大线索时,可以商请检察部门提前介入;检察院因监督需要确认国有资产损失时,审计部门可提供专业帮助。”
浦城县审计局在审计报告中指出一些地方“河长制”流于形式,对此,检察院打出“组合拳”: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建议农业局对非法捕捞工具展开专项整治;联合水利局联合执法,关停大型洗砂点5处;莲塘镇九秋村的河道旁堆放建筑砂石混合渣料,检察院向国土部门发出履职检查建议后,国土部门清理了砂石废料。
两个部门联手后,不仅推进了河长制落实,还关停并拆除两家违法生产企业,移送刑事案件线索1件,挽回国有资产损失2.53万元。“两种监督各显其能,形成合力,共同为生态文明建设筑起绿色屏障,目前这种工作机制正逐渐向全省各地推广。”浦城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金丽军说。 (记者 赵锦飞 刘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