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自宁德市开展车用发动机、车用燃油“质检利剑”行动以来,截至目前,检查各类车用燃油经销点32家次,共抽样送检车用汽柴油17个批次,查获不合格国IV零号柴油3吨。
据悉,6月份以来,为进一步提升车用发动机及车用燃油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市质监局开展了车用发动机和车用燃油“质检利剑”行动。行动采取“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结合”的办法,在对辖区内的整车生产企业,石油炼化企业,车用燃油调、配置企业,加油站进行执法大检查的基础上,以车用燃油销售企业和往年抽检不合格的企业为重点检查排查对象,以城乡结合部、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排查区域。(记者 吴宁宁)
版权声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回到顶部
电话:0595-28985153 传真:0595-22567376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田安南路536号五楼 站长统计
CopyRight ©2019 闽南网由福建日报社(集团)主管 版权所有 闽ICP备1020650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35120190010
闽南网拥有闽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闽南网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