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弘扬社会正气,根据《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审议,将其中事迹突出、贡献大的兰锦明等11位同志作为宁德市第十四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表彰对象候选人。现将候选人名单及其主要事迹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公示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至2015年9月7日,在此期间内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形式向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联系人:周明星、左瑶嘉
联系电话:2972218
联系地址:宁德市蕉城北路39号三楼宁德市见义勇为协会
宁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宁德市第十四次见义勇为模范表彰大会表彰对象候选人名单及事迹
1、兰锦明,男,1993年4月出生,畲族,蕉城区飞鸾镇专职消防队队员。
2015年2月11日下午2时许,漳湾镇溪口村一对姐弟(5岁、4岁)和同村的两个小孩一起在村口桥下的河边玩耍。小男孩的鞋子不小心掉到河里,因河边大石头斜面湿滑,小男孩为了捡鞋子滑到河里,小女孩看到弟弟掉下去立刻伸手拉,结果也掉到了河里。当时骑着摩托车正好从桥上经过的兰锦明发现有两个小孩在水里挣扎,河面大概有一百来米宽,水流速度较快,情况十分危急。兰锦明立即停车跑下桥,从近2米高的河岸护坡跳到岸边一块大石头上,衣服裤子都没脱就直接滑进河里。与此同时,另一青年陈亮也跳下护坡赶到岸边跟着下水,勉强站立在延伸到河里的石头斜面上,河水没到腰处,斜面非常滑,随时有滑入水中的危险。
兰锦明下水后发现水深约3、4米,他一把抱住离岸边有2米多远的小女孩,用单手游向岸边,靠近岸边的时候将小女孩推向守候在旁的陈亮。由于石头斜面很滑,陈亮一边手抓牢石头斜面的缝隙用于受力,一边抓紧小女孩慢慢将其拉离水面。兰锦明回过头去救离岸边已经四、五米远的小男孩,用一只手抱住小男孩腰部,单手游回岸边,把小孩举了起来,岸边闻讯赶来的群众将小男孩和兰锦明一起拉了上来。至此,这对姐弟脱离了危险。
2、叶树峰,男,1996年11月出生,寿宁县犀溪镇居民。
2014年8月15日下午3时许,叶树峰和朋友骑着摩托车途经犀溪漂流终点的水坝附近时,看到河岸边有几个人正沿河岸往下游跑去,边跑边喊。原来是有人在水坝前被河水冲走,已经被水冲出几十米远。
因为前一天刚下过大雨,河里的水流又深又急。只见有个人只穿着短裤,仰躺着漂浮在水上,正随着水流快速地往下游流去。看到情况紧急,叶树峰就从河边的小路跑下去,衣服都没脱就下到河里,等落水者快漂到自己附近时,从齐胸深的水里游向河中间落水者的身后,抓住他的短裤,把他的头部从水里托出水面。此时落水者因呛水已经神志不清,嘴唇发黑。叶树峰和落水者一起被湍急的河水带着往下游冲出去大概几十米远的距离。最后在高速公路便道的铁桥下,叶树峰才踩到桥墩下水里的一处水泥台。因为水流太急,无法把落水者拖上岸,叶树峰只能死死抱住他,等待岸上的人来帮忙。叶树峰就在那里帮落水者压了压肚子,让他把呛下去的水吐出来。吐了几口之后,落水的人才清醒了一些,但是还说不了话。岸上来帮忙的人找来了手扶梯和绳子,叶树峰把绳子一端绑在铁桥上的栏杆上,岸上的人拉住另一端。在犀溪义务消防队队员叶建平的协助下,终于安全回到岸上。
3、黄 帆,1992年2月出生,寿宁县公安局坑底派出所协警。
2015年4月6日下午3时许,黄帆乘坐出租车从坑底返回寿宁城关,准备去福州参加一个考试。经过301县道六六溪路段时,突然看到前方一辆正在行驶的银色小汽车偏离车道,向左直冲出路边,随即掉落到30多米深的悬崖下。黄帆让出租车司机在路边停车,并交代出租车司机打110报警、打120急救电话,自己则快速赶到车辆跌落的地方救助事故人员。
第一个爬出车辆的事故伤员看不出有明显的外伤,他告知黄帆车里还有2个伤员需要帮助。这时,小车驾驶员叶某某从车里爬出来,头部、肩部受伤,满头满脸都是鲜血,头顶到额头的位置有一道10多公分长的伤口,破裂的头皮都翻出来,正鲜血直流,脖子上也有一处伤口在流血,身上还有多处小伤。黄帆见状赶紧脱下自己身上穿的衬衫和T恤,帮叶某某包扎了头部和脖子的伤口,及时为他止血,把他安顿在一处较为平坦的石头上,再去救助另一被困人员。胆大心细的黄帆先绕着车观察车辆情况,确认车辆已经熄火、没有再漏油,卡在石堆里不会继续滑动。随后从车后窗爬进去半个身子,看到车里一个80多岁的老人(叶某某的父亲),看不出有明显伤情,精神有点恍惚。黄帆问他感觉怎么样,老人说除了腰痛别的没事。考虑到老人应该是伤到腰椎,怕造成二次伤害,黄帆不敢贸然去拉动他,就叫老人原地坐着不动等待救援。黄帆又分别查看了一下现场的3位伤员,应该都没有生命危险,小车掉落到位置又在河滩上,一时也无法把他们带到外面,就在现场陪着他们,和他们说话,安抚他们的情绪。
很快,寿宁县消防大队、公安交警和120急救车都来到了现场。消防大队的战士带有绳索,他们直接从路边悬崖边下来救助伤员,交警和120的人也很快来到伤员身边实施救援。看到现场伤员都被抬到担架上带走,黄帆光着上身回到了公路上的出租车里,回家换了衣服出发去福州参加考试。
因为黄帆第一时间及时、正确的救助,为事故伤员的抢救赢得了宝贵的时间,3名伤员经医院救治都已经脱离危险。
4、陆 韦,1956年1月出生,福安市汽车客运公司职工。
2014年6月30日下午6时许,陆韦游泳结束上岸后,与2个游友在坂中桥下富春溪西岸码头聊天。突然听到呼救声“有人落水啦”,原来是岸边跳台上坐着的中年男子不知咋的,身子一歪就掉到了溪中。陆韦看见后,立即冲上前,脱掉长裤,跳进河中。当天下过大雨,水流很急。陆韦跳入河中时,落水男子已经被水流冲出十几米远,陆韦用力游向落水者,靠近后,陆韦先用右手撑住落水者的右腋下,然后转身,用左手撑住腋下,右手搂住腰,并对落水者说:“我来了,你别害怕。”陆韦感觉落水者在水中却不怎么挣扎,双手动的缓慢,还向陆韦直压过来。于是陆韦潜到水里,双手抱着落水者的腰,用头顶着他的后背,顺着水流,往岸边游回来。快到岸边,脚能踩到水底了,陆韦对落水者说:“脚能到底了,你可以站起来了。”可是,落水者还是没有多大反应。
在岸上游友的帮助下,落水者被抬到岸边的石板上。这时围观的人很多,刚好闽东医院的护士长秀凤也在现场,她就指挥在场的人和她一起对落水者进行心肺复苏术。随后,闽东医院的医生到达现场,对其进行全力抢救。经过2个多小时的抢救,落水者抢救无效死亡。
5、罗号忠,1975年10月出生,福安市罗江轮船维修工。
2014年6月10日上午8时许,福安市赛岐大桥下的赛江中,有一妇女在江中挣扎。江堤上一男子在拼命呼救。罗号忠发现后,立即从家中赶到江边。此时适逢江水涨潮,江面很宽,江水很急,罗号忠从附近找到一根杉木板,跳入水中,朝20多米开外的落水妇女游去,靠近后,落水妇女抱住木板的一头,罗号忠拉着木板的另一头,朝江边游回来,成功将该女子救上岸。经了解,落水者杜某某,越南人,2012年嫁到福安罗江后,因语言不通,日常有些抑郁。当天她从家里出发朝江边走去,下水后,略识水性的她随着水流游了100多米,一直游到江中央,因有孕在身,体力不支,在江中挣扎,岸上呼救的是她的丈夫郭某。
6、孙朝清,1982年4月出生,福安市甘棠镇后岐村村民。
2015年4月5日上午11时许,7岁的刘昊然和弟弟、堂妹3人到离家不远的渔民新村附近的水闸边玩。刘昊然不慎掉入河中,此时正值涨潮,河水已漫上岸来,刘昊然落水处,水深足有2米多,他在水中挣扎着。此时在不远处船头上工作的孙朝清听到呼救声,马上跳下船,朝河边奔去,情急之下水性并不好的孙朝清毫不犹豫地跳入水中,一把抓住昊然,并用力将他推向岸边,随后赶来的大叔帮助把孩子拉上了岸,由于施救及时,落水小孩并无大碍。
7、陈东亮,1977年11月出生,闽东医院医生。
2014年8月22日18时许,福安市体育场一名正在跑步的青年突然晕倒,心跳骤停,在场围拢而来的人群迅速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此时,正在体育场锻炼的陈东亮闻讯,马上上前查看,发现该青年面色绛紫,口唇发干,没有心跳呼吸。陈东亮判定该青年是心跳呼吸骤停,当即对该青年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持续10多分钟后,体育场锻炼的还有两位闽东医院医生也一同帮助做心肺复苏。20分钟后,120救护人员到达现场,因该青年一直处于昏迷,没有自主呼吸状态,无法转运闽东医院。
陈东亮等医生没有离开,而是配合120救护医生建立外周静脉通道,对昏迷青年进行静脉强心、气管插管等治疗,并继续做胸部按压近1个小时,该青年逐渐恢复自主心跳,之后才转运闽东医院重症室。此时全身湿透,双膝被磨破,全身疲惫的陈东亮才放心离开。经查,昏迷青年是福安市城北街道高三应届毕业生,因抢救及时,病情基本稳定,休学一年之后就可以继续上大学。
8、李青阳,1973年4月出生,福鼎市桐山街道个体工商户。
2014年9月13日傍晚7时左右,李青阳带其女儿去福鼎市桐江溪畔锻炼,当他走到橡胶坝附近时,突然听到“救人”的呼叫声,他发现离岸边十几米左右有个落水小男孩就要被当时湍急的溪水冲走,情况危急,他顾不上脱下身上的衣裤和取出裤袋的手机就立即跑到岸边跳入水中,奋力游向落水者将他托救上岸,成功挽救了小男孩的生命。事后经调查,落水小男孩11岁,是山前中心小学学生,当晚和同学到桐江溪边玩耍时不慎掉入水中。
9、陈先航,1971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福鼎市桐山街道办事处干部,家住桐山街道河墘路政府机关宿舍1栋2梯303。
2014年11月23日上午9时许,正在河墘路政府机关宿舍1栋2梯303家中吃早餐的陈先航突然发现窗外有浓烟冒出,他探头一看,黑烟是从他楼下二层宿舍排烟口往上冒的,他意识到发生火灾了,就马上赶至203室敲门喊叫,房主潘某娇开门后,陈先航立即冲进厨房,看见煤气灶上一口铁锅内在熬的猪油燃起大火将上面的抽油烟机和管道也引燃,火势较大,他立即用手抓起锅柄将着火的油锅甩出门口,然后用拖把将火打灭,同时大声呼喊邻居来帮助救火和报警,随后将房主及其在睡觉的小外孙女疏散到室外,余火被接警后赶至现场的消防人员扑灭,他因救火,身上的衣裤被烧坏,右手也被烧伤。后经调查,房主当天上午在厨房熬猪油时感觉疲劳就到房间床铺上躺一下却睡着了,油锅起火发生火灾也不知道,幸好陈先航及早发现,奋勇救火,否则将酿成大祸。
10、陈言荣,1993年7月出生,东侨公安分局大门山派出所协警。
2014年9月20日凌晨3时许,陈言荣配合民警夜查酒店下班途中,在北岸公园门口遇到另组民警刘本栋、陈锦丰,便上前寻问事由。原来,民警接到报警,有一名醉酒女子意欲跳湖轻生。当晚,北岸公园灯光昏暗,视线受阻,民警寻找多时仍未发现该名女子。陈言荣意识到情况危急,主动放弃休息时间,配合民警四处寻找。突然,远处传来呼救声,一名男子情绪激动地指着水上乐园,称轻生女子系自己女友,因两人吵架后饮酒过量,情绪激动,意欲跳湖轻生,若该男子靠近劝导,女友便有危险举动,该男子怕出意外,只好报警求助。
这时,陈言荣察觉到一艘游艇正驶往湖中央,猜测是醉酒女子正在开船,便立即报告民警。经核实,确系醉酒女子趁管理员睡着时翻越围栏,解开拴绳,独自驾驶脚踏游艇前往湖心。陈言荣和值班民警立马驾驶电动游艇追赶,眼见着追上了,该名女子突然起身跳入湖中。陈言荣见状,毫不犹豫跳下湖,奋力向该名女子跳湖地点潜去。湖中漆黑一片,湖水冰凉刺骨,陈言荣虽目不能视浑身颤抖,但凭借部队学习救人本领,在水下努力摸索全力搜寻。突然,一只手挣扎着抓住了他的衣服,陈言荣顺势左手抓住对方的手,右手托住对方的脖子,朝着湖面微弱手电光芒方向拼命向上蹬腿,托着该名女子浮出水面。不料此时,该名女子再度情绪失控,一边使劲挣脱一边大喊轻生言语。陈言荣死死抱住该名女子,不停蹬腿,同时进行耐心劝说。过了一会儿,该女子不再挣扎,无力地靠在陈言荣身上,陈言荣趁此机会为女子套上救生圈,右手托住其脖子,让其躺在自己胸前,用倒蛙泳姿势游回船边,在船上民警的帮助下,该女子被拉上快艇。回到岸上,该名女子清醒过来,被民警送上救护车,陈言荣极度虚脱,但看到被救女子安然无恙,便拒绝就医检查,被民警送回家休养。
11、许玉云,1981年5月出生,东侨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便衣队员。
2013年11月22日上午,许玉云轮休外出,驾驶摩托车途经军分区遇上同队便衣队员,见他们在执行公务,便上前询问。原来,他们接到指令,准备抓捕涉嫌多起飞车抢夺、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余某磊、余某。许玉云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自请加入抓捕队伍,并根据同事提供照片,记下嫌疑人的体貌特征。
上午11时许,许玉云驾驶摩托车搭载队友吴以龙沿鹤峰路搜寻时,发现两名嫌疑人驾驶摩托车经过,便尾随紧跟,并报告上级。嫌疑人十分警觉,感觉似有不妙,遂加大油门逃跑。许玉云紧追不舍,同时考虑到两车追赶可能误伤过往群众,于是决定寻机逼停。追捕过程中,许玉云发现鹤峰路气象局前方一百米处的山体护坡下,停着一排小轿车,小轿车左侧停着一辆大货车,与小轿车形成直角,为逼停嫌疑人创造了良好条件。许玉云把握时机,虽明知逼停嫌疑人自己也会顺势撞车,仍义无反顾地从左后方冲向嫌疑人,嫌疑人无路可逃撞上那排小轿车,许玉云由于惯性也狠狠撞上货车的挡风玻璃、保险杠,随后重重摔倒在地。两名嫌疑人惧怕被捕,起身逃窜,许玉云强忍疼痛,挣扎爬起,一把抓住嫌疑人余某的手臂,但因许玉云受伤严重,余某轻易挣脱,并朝许玉云的腹部猛踹,许玉云再次倒地,眼见嫌疑人逃跑,许玉云用尽全力将其扑倒在地,双手牢牢锁住其脖子,无论嫌疑人如何反抗,如何拳打脚踢,许玉云咬紧牙关绝不放手。终于,其他队友在制服了另一嫌疑人余某磊后赶来支援,成功抓获嫌疑人余某。经诊断,许玉云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
2014年7月31日,余某因犯抢夺罪、盗窃罪,被判处有徒刑六年四个月;余某磊因犯抢夺罪、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