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未满十六岁的女友结束恋爱关系,又不甘心,一直联系不上前女友的周某,在获知前女友可能在其“现男友”家中后,便到“情敌”家中理论。不想怒气冲冲的周某没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将情敌殴打致伤。日前,霞浦法院审结这起案件,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
今年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周某是霞浦人,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比他小几岁的女孩肖某某后,两人很快谈起了恋爱。可是好景不长,年轻气盛的二人在交往一段时间后,因性格等原因,解除了恋爱关系。
分手后,周某一直想挽回与肖某某的感情,但每次肖某某总避而不见。2014年11月16日凌晨2时许,一直联系不上前女友的周某在得知另一男子彭某正在追求肖某某后,便带着两朋友到彭某家中理论。
据介绍,周某及其朋友三人来到霞浦县松城街道彭某家门口时,见钥匙插在房门上,便未经彭某同意自行开门进入该房,见彭某与肖某某正在房间内,周某顿时怒火中烧,伙同朋友持瓷砖殴打彭某,导致彭某头部等处受伤。事后经鉴定,彭某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周某未经他人同意,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并殴打他人,其行为已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应当追究周某的刑事责任。考虑到案发后周某已赔偿彭某经济损失20000元,并取得被害人彭某的谅解,故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周某拘役三个月。(记者 陈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