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6日讯 偷钱财、偷东西的小偷经常见,偷盆栽的采花“大盗”你遇到过吗?近日,屏南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男子偷盆栽的盗窃案。
2019年10月中旬,被告人韦某某途经屏南县立体停车场某男装店门前时,对门前两盆墨兰一见倾心,便起了歪心思,趁无人注意之际分两次将被害人陈某某的墨兰搬上电动车盗走,放在家中阳台养植。第一次得手后,韦某某一发不可收拾。2020年5月2日至11月3日期间,被告人韦某某抱着侥幸心理,多次趁无人注意之际“顺手牵花”,结果还没来得及好好欣赏就被屏南县公安局民警抓获。
经审查,屏南县检察院认为韦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盗窃财物价值总计470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韦某某提起公诉。近日,韦某某因犯盗窃罪被屏南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陈秀 林洁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