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拟在宁德市城区范围内公开筛选若干家平价商店开展稳价补贴销售。
参加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筛选的报名条件:
1、在宁德市区内已登记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
2、有相对独立且具备一定规模的经营场所;
3、具备电子结算系统,财务管理规范;
4、自愿按照政府的要求承担稳价惠民义务。
参加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筛选应提供的材料有: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开户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
稳价惠民承诺书;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超市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宁德市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报名申请人的资格条件和各类资料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开展实地调查确认。审核确定设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的,市发改委与平价商店签订协议,授予“政府定点平价商店”牌匾,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平价商店名称、地址等基本信息。每年对平价商店运行效果考核一次,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履行平价商店经营协议;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出平价商店,并且收回“政府定点平价商店”牌匾。
参加农副产品平价商店采取现场公开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8日至2月4日。
报名地点:
宁德市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瑞云路2号406室)。
联系人:
余宝珠
联系电话:
0593-2825710、13178301035。(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