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提高山区专业技术人才待遇,省财政厅近日出台《福建省山区高级职称专业人才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对三明、龙岩、南平和宁德市事业单位已聘用在岗且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奖励。宁德市6000多名高级职称专业人才将受益。
根据办法,奖励标准按当地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绩效工资现行执行档次与一档标准之间的差额按月发放,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对于“已评未聘”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由地区根据自身财力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情况自行确定是否予以奖励,所需资金由各地财政自行承担。(闽东日报记者 张文奎 通讯员 吕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