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政府决定自2017年起用三年时间深化全市“两违”(指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日前,市政府办发出《关于深化“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全市每年综合治理“两违”面积不少于370万平方米,至2019年底前,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形成长效机制,城乡建设全部纳入规范化轨道,做到依法建设,基本“无违建”。
据悉,在专项行动中,我市将开展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强力整治城乡结合部“两违”,集中清理公路沿线“两违”,严格规范集镇建设秩序;把违规建设形成的危房作为治理重心,打击违规建设非法牟利,大力整治各类违规建设出租房、铁皮房、临时搭盖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共安全。蕉城区、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福鼎市、福安市还将突出抓好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专项治理,彻底清查并处理建成区违法建设,2017年查处违法建设比例不低于50%、2018年不低于70%、2019年不低于90%。
同时,市里每年将确定1个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确定1个示范乡镇(街道),每个乡镇(街道)确定1个示范村居(社区),其中福安市确定为2017年度“无违建”创建示范市。通过每年创建一批示范点,从而推进全域“无违建”。
值得一提的是,我市还提出,将做到拆后腾出土地宜耕则耕、宜建则建、宜绿则绿,实现拆后土地利用率2017年达到50%以上、2019年达到80%以上工作目标,惠及群众,美化环境。
为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我市将强化治理措施,探索运用“大数据”对易违区域、易违时间点、易违人群实施重点监测、评估和防控。畅通“两违”投诉举报渠道,实行网上督办、重点案件挂牌督办,公平公正处理群众诉求。建立黑名单制度,将情节严重的“两违”作为不良信用信息,纳入征信平台,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征集发布,实施失信惩戒。加强“两违”利益链条的施工、设计、监理、供水、供电、建材等全过程监管,实施参与主体倒查追责。(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