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在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日前公布的全省2017年第一季度59名终身禁驾人员名单中,我市有4人上“黑榜”。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全省第一季度终身禁驾人员中,一部分是因为驾驶人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另一部分则是因为驾驶人在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逃逸被终身禁驾。我市被终身禁驾的4人分别是:陈成加,驾驶证号为“3522211970XXXX003X”;吴季红,驾驶证号为“3522281991XXXX3018”,这2人因饮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被终身禁驾。吴江南,驾驶证号为“3522281989XXXX3010”,因醉酒发生重大事故逃逸被终身禁驾。陈旺华,驾驶证号为“3522261970XXXX2530”,因发生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被终身禁驾。
“终身禁驾,意味着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警方表示,终身禁驾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01条规定,公安机关对“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逃逸”两种情形,依法作出的处罚。其中,重大交通事故是特指因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致公私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交通事故。(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