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德市质监局了解到,2017年度第一批福建省标准化工作专项资助经费开始申报。4月15日前,符合条件的企业、行业协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可将纸质材料寄送至市质监局标准化科进行申报。
据了解,此次专项资助经费的申报条件为,2016年1月1日起,完成但尚未获得资助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包括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项目,获批成立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在建项目,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建设项目,省质监局批准立项的标准化示范园区、承担标准化科研项目和活动等符合资助条件的标准化工作项目。已获省级标准化专项资金资助过的项目,不得再申请。(记者 郑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