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开展2016年度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于2月13日正式启动对2016年度县(市、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
据悉,考核将通过目标备案、自我评价、文审初评、实地核查、结果通报5个步骤对县(市、区)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等领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类,并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向社会公告。开展对县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是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质量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重要举措,将有力夯实我市质量基础,创新大质量工作机制,确保质量发展可持续,带动宁德经济质量效益的快速提升,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开发三都澳、建设新宁德”总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促进作用。(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