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期限3个月,应在今年5月9日前答复代表;市政协提案办理期限5个月,应在今年7月9日前答复提案者……日前,市政府办发出《关于做好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期限等相关事项。
通知明确,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市政协四届一次会议提案交办日期为2017年2月9日。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期限3个月,应在今年5月9日前答复代表。个别需要延长办理时间的代表建议,有关承办单位应书面报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室同意,并向代表书面说明情况后,可延长办理时间,最迟应在8月9日前书面答复代表;市政协提案办理期限5个月,应在今年7月9日前答复提案者,不能如期答复的,应向市政协提案委员会说明情况,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各承办单位要及时查看、签收、下载所承办的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属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建议、提案各承办单位不得拒绝办理。如确需调整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的调整应在2月19日前提出并说明理由;政协提案办理的调整应在3月19日前提出并说明理由。代表建议由两个以上单位会同办理的,主办单位应主动征求协办单位意见并负责答复代表,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代表建议协办单位应在交办之日起1个月内将协办意见书面送主办单位。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意见不一致的,应协商一致后再由主办单位答复代表。政协提案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应根据本单位职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分别答复提案者。(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