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政府办发出通知,要求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其中明确要求,抓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防止出现“打白条”,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
据悉,为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管理工作,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障粮食安全,通知要求,认真履行粮食行政执法职责,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做到严格、严肃、认真准确。对法律、法规作出明确规定的事项,必须严格遵照办理,严禁以任何形式变通。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行使,科学合理细化、量化自由裁量权,完善适用规则,避免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市、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活动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粮食收购资格进行审核、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要采取突击检查、专项检查和“双随机”检查相结合的形式,强化粮食库存检查,提高检查效率,确保粮食储备“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要抓好粮食收购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执行“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防止出现“打白条”,解决农民“卖粮难”问题。要切实加强储备粮轮换和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保持与粮食批发市场常态化信息沟通,实时掌握政策性粮食成交、履约的明细情况,从严从快处理违规行为,确保成交政策性粮食及时顺畅投放出库。(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