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上午,市、区两级物价部门联合召开中心城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政策提醒会,向企业发出加强自律、守法经营的倡议,近30家企业代表现场签署《价格自律承诺书》,承诺不借节日之机跟风搭车乱涨价,不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串通联合涨价,不滥用行业优势地位操纵价格,做到明码标价,杜绝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低标高结等欺诈行为。
近日,国家发改委、省物价局要求在节假日期间加强市场监管,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垄断价格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行为要依法予以严肃处理。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节假日期间是价格举报投诉和突发事件的高发期,这在旅游、购物、交通运输等与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尤为突出。1月18日,宁德市中心城区商业零售企业、粮油企业、液化气供应、交通运输、汽车站、停车场、旅游景区等与节日生活相关的市场主体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物价局发出了《2017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政策提醒函》,要求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等行业经营者应明码标价,尤其是粮油、肉蛋、蔬菜、食盐、液化气等生活必需品的经营者,不得趁节日之机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不得通过标价方式或价格手段虚构隐瞒事实、欺骗诱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在开展节日促销时不得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构促销原因;各交通运输单位要严格执行票价政策,做好票价公示,严禁强制搭售保险,严禁趁节日之机涨价;出租车行业经营者应明码标价,不得不打表收费;停车服务应依法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乱收费;旅游行业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要做好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公示工作;旅游景点门票价格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优惠、减免政策,不得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强行销售联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行业协会要加强自律,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限定最低售价、操纵市场价格。
该负责人表示,节日期间,市物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开展检查,同时邀请广大消费者和新闻媒体,共同参与节日市场价格监督。对有上述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或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经营者或相关单位,价格主管部门将依据《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记入价格诚信“黑名单”。(记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