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发布《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我市9个中国传统村落每个可获得补助资金75万元。
据悉,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5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公布2016年列入中央财政支持范围的中国传统村落名单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精神,经省财政厅研究决定,提前下达2017年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保护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525万元,全省共有47个中国传统村落可获得这笔补助资金。其中,我市获得补助资金的9个中国传统村落分别是,蕉城区虎贝镇文峰村、屏南县路下乡芳院村、屏南县屏城乡后龙村、屏南县屏城乡厦地村、屏南县寿山乡寿山村、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福安市社口镇坦洋村、福安市溪柄镇楼下村、福鼎市管阳镇金钗溪村。
通知要求,各地应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文化部 国家文物局 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中国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抓紧落实有关建设项目并把项目录入管理系统,录入时必须在项目名称后加上“(传统村落)”字样。要落实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有关政策,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确保支出进度,各地应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务必在2017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验收,并列支资金。(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