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教师在解决城乡教育公平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何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宁德市拿出了管用的实招。日前,市政府办印发《宁德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办法》,在提升师德水平、拓展补充渠道、改善生活待遇等多个方面推出具体措施。
今后,乡村教师的生活待遇将得到有效改善。宁德市将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将原享受的农村教师补贴调整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并逐年提高。各县(市、区)将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对连续在边远乡村工作10年以上,符合所在县(市、区)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的无房教师,以家庭为单位,优先列入分配对象,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利用乡村学校闲置校舍,改建2000套乡村教师周转宿舍。改善教师住宿条件,配备淋浴室、热水器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建设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学校食堂。
职称评聘也将向乡村学校倾斜。乡村教师评聘高级职称可不作课题研究、发表论文的刚性要求。对在乡村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已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可直接聘任,不占核准岗位数。
宁德市还将采取系列扶持政策,推动优秀教师向乡村学校流动。其中包括,鼓励城镇优秀教师到乡村任教。在实施“县管校用”的前提下,城区学校校长教师交流到乡村学校,保留其在原学校所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所用职数按“县管校用”统筹考虑,在乡村学校任教满3年且考核合格的,同等条件优先晋升专业技术岗位等级。从2017年起,对已评未聘的城镇中小学中、高级教师,调动到乡村学校任教,且任教满3年以上,可不占职数直接聘任,服务期满6年,在本县域内可保留原岗位等级。
完善城镇教师乡村学校任(支)教服务期制度,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职称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支)教1年以上或薄弱学校任(支)教3年以上的经历,2018年起县镇小学新任教师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的经历。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校际交流制度,福安、福鼎、蕉城每年各选派30~50名教师(校长)到对口联系县支教1年,对口联系县每年各安排30~50名教师(校长)到福安、福鼎、蕉城优质校跟岗学习;东侨每年选派10名教师(校长)到柘荣支教一年,柘荣每年安排10名教师(校长)到东侨优质校跟岗学习。(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