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公布2016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单。经各地组织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及公示,认定全省153家家庭农场为2016年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有效期三年,其中宁德市有19家。
据悉,宁德市上榜的19家分别为:宁德市蕉城区家同富农场、宁德市蕉城区欣然家庭农场、古田县瑞岩家庭农场、古田县桃花源家庭农场、屏南县安弟农场、屏南县龙际红家庭农场、周宁县蟠龙家庭农场、周宁县茂农家庭农场、周宁县兴旺家庭农场、寿宁县鳌阳镇欢乐谷家庭农场、寿宁县南阳镇施昌贵家庭农场、福安市硕果园家庭农场、福安市奴家女家庭农场、柘荣县原味园家庭农场、柘荣县兴福家庭农场、柘荣县赵永胜家庭农场、福鼎市太姥山金果园家庭农场、福鼎市前岐桥亭仁传家庭农场、福鼎市佳阳劲腾生态农业家庭农场。
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应当符合相关标准,包括家庭农场应依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林权证,流转期限应当在5年以上,并经工商注册登记,生产经营满1年;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原则上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15倍;农业净收入占农场主家庭总收入的80%以上,且家庭人均纯收入与当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