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2月22日从市住建局获悉,2017年1月1日起将对全市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全面推进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此举将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关于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劳务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强实名制组织管理。总包单位对工程项目劳务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负总责,应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劳务管理制度,建立由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组成的劳务实名制领导机构。项目部应设立专门劳务管理办公室,配备专(兼)职劳务员,明确责任分工,并报建设单位备案。项目部应制定劳资纠纷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置劳资纠纷问题。在实名制管理上,《通知》对建设单位、项目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的责任均有明确规定。
《通知》要求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应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载明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签订率应达到100%。项目部应建立劳务工人花名册,详细记载劳务工人身份信息。班组长、劳务工人应与项目部签订进场承诺书,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配合项目部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劳务工人退场时,项目部应与劳务工人确认工作量,结清工资报酬,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签署“工人退场确认书”。项目部应对劳务工人实施考勤,保存完整的考勤记录资料,实行电子打卡的还应保存电子考勤信息。按月公示劳务工人考勤情况和工资结算、发放情况信息,按月足额将工资发放给劳务工人本人。
省厅将完善“福建省建设从业人员综合服务平台”,整合劳务工人的身份信息、持证信息、培训信息、诚信记录等信息,并向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提供数据对接服务。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全面部署辖区内企业建立实名制管理制度,将实名制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应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对被人社部门认定为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可以减少检查次数直至免予检查;对曾发生过欠薪或者存在较大欠薪隐患的项目部,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劳务实名制管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防止欠薪问题发生。对符合“欠薪黑名单”管理情形的,应按规定纳入“欠薪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