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2017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分解计划已于日前正式出台。明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为5188套(户),其中城镇棚户区改造5000套,垦区棚户区改造188套。全市基本建成1269套。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为了响应市委11月中旬提出的“八大攻坚战”中城乡建设攻坚战的号召,根据市政府《关于分解下达2017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今年年底前,宁德市要争取开工20%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即各县(市、区)提前开工1000套;其余80%的项目要落实好用地选址和建设方案,2017年7月底前全面开工建设。
2016年以来,住建部不再层层下达保障性住房开工任务,仅将棚户区改造项目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责任,2017年也只下达棚户区改造开工任务。新建的保障性住房仍可享受优惠政策,但不再给予专项补助资金。与今年相比,2017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任务有所下降,这是因为明年是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规划实施的最后一年。据介绍,这些棚户区改造项目列入年度计划后,均可享受国家安排的专项建设补助资金和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通知》要求,要充分利用好棚户区改造2015-2017年三年计划的最后一年的各项优惠,加快城镇棚户区(危旧房)改造。
为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时间节点顺利推进,宁德市将2017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纳入效能督查范围。考核工作由市效能办牵头负责,市住建局、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配合,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月一通报”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制度。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将予以约谈、警告、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目前,各县(市、区)都忙于将任务数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其中蕉城区2017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678套,主要安排在鹤岭小区安置房、天王路八一五路东段片区棚户区改造、闽东无线电厂改造、漳湾临港棚户区改造小塘安置点等项目上;柘荣、周宁、寿宁、古田等县也已安排好,其他县(市、区)还在筹措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