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2020年,全市2134个行政村,全面完成农村旱厕改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全市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因地制宜,同步完成全市行政村的污水治理任务,使农村生活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日前,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专项行动(2017~2020年)的实施方案》,明确上述目标任务。
根据方案,我市将科学估算污水量,合理确定规模和建设模式。根据农村人口数量、分布情况、用水量、污水收集设施等现状,综合考虑“六江两溪”及生态敏感区的实际,合理选择改造工艺,估算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确定污水处理方式和规模,避免设施过度超前、闲置浪费,区位条件允许的村庄应充分发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辐射效用,就近接管进厂处理,提高集中处理设施利用率。对不具备进厂处理条件的村庄,在农厕改造到位的基础上,就地自建集中型、区域型、联户型、单户型生态化污水治理设施。鼓励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三级排放标准,对排放水体有特殊要求的,按环评要求执行。
为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工作落到实处,我市还从组织领导、资金保障等多个方面,明确了相关保障措施。其中,落实资金保障方面,我市将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以县(市、区)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形成合力”的要求,进一步整合发改、财政、住建、国土、水利、环保、农业、旅游、卫生等涉农部门用于农村环境整治相关资金,优先安排年度改厕改水任务的村庄。已纳入“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建设名单的,改厕改水资金从省级美丽乡村奖补资金中统筹。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治理。各县(市、区)、乡镇将加强资金配套。
此外,我市还将加强督查考评。市委、市政府将与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签订责任状,每年一考核,四年总考核,考核期间不受人事变动影响。建立乡月查、县季查、市抽查三级巡查的检查督查机制,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县包干督查制度,牵头推进所挂钩县的改厕改水工作,每年由市委组织部、市住建局牵头组织考核,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治理进度的单位及部门进行督办、通报和严肃问责,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并列入县乡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