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福建省暨宁德市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现场会在蕉城区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全市目前共设立了44个督导责任区(市直除外),已落实办公场所26个;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的综合评价、评优表彰、专项经费安排、人事任免、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
据介绍,全国建立“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以来,我市积极组织实施,其中,蕉城区在机构和队伍建设方面落实较好,率先在教育督导室设立了办公室、督政股、督学股三个职能股室,组建了一支由37位专兼职督学组成的督学队伍。全市目前共设立了44个督导责任区(市直除外),已落实办公场所26个;在经费落实方面,福鼎市、蕉城区、周宁县、霞浦县、福安市等地已经明确将这项工作列入财政预算。
下阶段,各县(市、区)要认真健全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的配套措施,重点构建责任督学工作保障机制,将督学责任区和责任督学工作经费落到实处。要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任期内责任督学定期进行集中培训,同时要求学校要积极协助责任督学开展随机督导检查,配合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
各县(市、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每月应对责任督学的督导报告进行汇总整理,特别是对责任督学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等,要适时地向同级教育行政部门通报;对不按要求整改的中小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并提出处分建议;对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等奖励。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责任督学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分析研究,责成有关中小学校对照问题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将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作为对中小学校的综合评价、评优表彰、专项经费安排、人事任免、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记者 孙丽晶 实习生 林秋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