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6年底,完成小流域水质监测普查,确定整治方案,基本消灭垃圾河,重点区域的小流域水质明显改善;到2018年,汇入5条主干流及直接入海的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省、市级考核的重点整治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消灭“牛奶溪”;到2020年,全市小流域Ⅲ类以上水质比例达到90%以上……
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化。经过未来5年的整治,宁德市将实现小流域“水清、河畅、岸绿、生态”,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福利。日前,市政府印发《宁德市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实施方案(2016~2020年)》,明确上述目标。
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置覆盖率达7成
通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民将享有一个更加干净整洁的居住环境。方案提出,将鼓励人口集聚和有条件区域建设有动力或微动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2016年底前,交溪、敖江流域1公里范围内乡镇将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其余乡镇将力争在2018年底前完成。到2020年,行政村生活污水处置覆盖率达到70%。
农村生活垃圾处置方面,将推广“户分类-村收集-镇中转-县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在经济欠发达、交通不便的偏远山区、海岛地区可采取堆肥、填埋等就地处理方式。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加强对河道、池塘、沟渠周边及水面垃圾的清理,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常态保洁。2016年底前,使全市33%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2018年底前使全市90%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力争完成农村陈年垃圾清理任务。2020年底前,所有乡(镇)、村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率达到90%以上。
宁德市还将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运行管理模式,培育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市场主体,落实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对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的责任,力争到2020年,所有镇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实行专业化运行维护管理。
全面实现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
今后,农民不仅住得更舒心,喝得也将更放心。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方面,将加快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开展农村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设立隔离防护设施和边界标志。2016年底前,完成供水人口1000人以上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供水人口200人至1000人的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范围的划定。
同时,加强农村水源地整治。推进农村区域集中供水,加快饮水安全工程的改造,强化水源设施管理;对已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项目要限期整治,对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生产性、经营性排污口,要在划定后一年内关闭拆除完毕;2020年底前,已划定的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违规项目、违法排污口整治完毕。
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农村饮用水水源地长效管理机制,明确供水工程及水源管护主体,消除水源地安全隐患;推进农村供水机构和水质监测机构建设,设立维修养护基金,保障工程长效运行。按规定开展水质监测,2017年起,逐步公布日供水1000吨或服务人口10000人以上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全面实现水源地水质信息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