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省环保厅通报今年第四批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其中,宁德市有4家企业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省环保厅要求宁德市环保局责令相关企业进行整改,整改期限至2017年2月28日。
据悉,省环保厅近期对23家环境风险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了抽查,发现15家企业存在较大环境安全隐患问题。其中,位于蕉城区的福建三都澳食品有限公司应急池容量不满足环境风险评估要求;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存有机油、废机油的桶随意露天堆放,存在泄漏至外环境的风险。
福建岳海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应急池容量不满足环境风险评估要求;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存有机油、废机油的桶随意露天堆放,存在泄漏至外环境的风险;氨机房无事故废水收集沟渠,无法收集至应急池。
福建省宁德市川晖水产有限公司未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按规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培训、演练;存有机油、废机油的桶随意露天堆放,存在泄漏至外环境的风险;无环境应急池及事故废水收集设施。
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未按规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未按照环评要求建设1000m3贮存池,存在渗滤液外泄的环境风险;厂区无环境应急池及事故废水收集设施;炉渣随意露天堆放,可能造成外环境污染;飞灰填埋场存放生活垃圾,淋溶水收集池收集大量渗滤液,且无防护措施,存在溢流到外环境的风险。
此外,抽查还发现,宁德市鑫森化工有限公司未按《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要求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省环保厅要求宁德市环保局落实属地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安全隐患整改工作,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督促企业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完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对发现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查处,加大督办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环境安全主体责任。 (记者 林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