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委同意,市委办15日印发《关于在重点项目中对领导干部和服务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重点项目中对领导干部和服务部门进行民主评议的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为进一步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和领导机关以上率下的作用,拟在重点项目中对领导干部和服务部门进行民主评议,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议对象
民主评议对象为重点项目的挂钩领导、首席责任人、责任人及有关处级干部,服务该项目的市、县直有关部门。
二、参加评议人员
参加民主评议人员为重点项目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
三、评议方式
主要采取召开民主评议会议、座谈会听取情况、实地察看和走访有关部门、服务对象、周边群众等方式进行评议。
四、评议内容
对领导干部个人的评议,主要内容为服务意识、担当精神、解决实际问题、廉洁自律等情况。对服务部门的评议,重点是了解掌握项目单位对市、县两级相关服务部门表示“很满意”和“不满意”的两头。
五、评议范围
主要在列入重点项目、重点工作跟踪考察的40—50个重点项目中开展民主评议。同时,根据工作需要,采取抽查的方式,选择若干个未列入跟踪考察的项目,开展民主评议。
六、评议时间
首次民主评议于2016年12月底开展。之后根据需要适时开展民主评议。
七、评议结果反馈
考察组对民主评议和了解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提出综合评价意见。市委组织部汇总分析各考察组的民主评议情况,上报市委。挂钩领导的评议情况,由市委主要领导反馈;首席责任人、责任人和有关处级干部的评议情况,由市分管领导、县(市、区)党委主要领导反馈;项目单位较集中地反映“很满意”和“不满意”的服务部门,属市直部门的由市分管领导反馈,属县直部门的由市委组织部向所在县(市、区)党委反馈。
八、评议结果运用
评议结果运用到宁德市针对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实行“五个一批”的举措中,作为表扬、使用、储备、培训、教育干部的重要依据。
九、组织领导
民主评议工作,在市委的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细化工作方案,依托派往在重点项目、重点工作中跟踪考察干部的考察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