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得东侨“幸福佳园”二期第二批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的家庭,如果您错过了7月15日的现场选房,赶快抓住今天的最后时限,到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办理选房确认手续,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
记者从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获悉,东侨经济开发区“幸福佳园”二期第二批公共租赁房配租公开摇号分配活动,已于7月14日在金海湾国际大酒店举行。此次分配公共租赁房房源位于东侨工业集中区“幸福佳园”小区公共租赁房3﹟楼、4﹟楼、5﹟楼剩余房源和8﹟楼,共计117套。本期公共租赁房已获配租资格的家庭共计49户。其中5户应企业要求便于管理,委托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统一分配房源,参加摇号候选人员44户,实到38户。
取得选房轮候号人员需前往“幸福佳园”3#楼二层物业管理用房参加选房确认活动。看房时间为7月15日8时至12时,选房时间为7月15日15时,房源地址位于东侨漳湾工业企业集中区“幸福佳园”。选房对象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轮候号码,经工作人员确认身份后根据选房轮候号顺序由小至大选择个人实际所需的相应户型,截止时间为7月15日18时,若有个别对象未按时到现场的,则由下一顺序的对象提前选房;若当天有特殊情况未能及时到现场选房的,则可于7月18日前至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闽东东路10号东海商务广场3号楼2-A办理选房确认手续,逾期视为主动放弃本次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因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按活动时间节点参与此次活动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放弃此次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者若需重新申请公共租赁房的,需满一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选房结果将于选房确认手续办理完成后于东侨网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按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规定的时限、要求,到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领取《准租证》,并在指定的时限、地点凭《准租证》与宁德市东侨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公共租赁房租赁合同。超过规定时限未按规定签订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房配租资格,自动放弃的,需一年后重新申报。
对弄虚作假,隐瞒家庭收入、人口、户籍、住房和资产状况及伪造相关证明的申请人,一经查实由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取消其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资格,并对相关责任人或责任单位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对已骗租房的,由东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责令其退出保障收回其保障性住房;已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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