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1日以来,陈仁珠以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逸涛富苑14幢D5为标会地点,吸收王某、潘某、林某、张某等会员共计700人次入会,累计吸收会款3亿元, 2014年12月1日倒会后,陈仁珠携款逃匿,给已报案的32加会会员造成3000余万元经济损失。
2011年10月17日至2014年6月14日期间,犯罪嫌疑人王冰丹以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金玉良城小区“新生源”酒庄、碧海云天小区3号楼501室为标会地点,陆续非法组织标高民间互助会2000元1场、1000元1场、5000元1场,吸收黄某、郑某、陈某等会员共计178人次入会,累计吸收会款1260余万元,自2014年6月14日起携款潜逃,致使报案的30名会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260余万元。
2011年3月10日至2014年9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姜瑞凤以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安经典C栋703室为标会地点,吸收叶某、陈某、魏某等会员共计301人次入会,非法组织民间互助会1000元下标1场,2000元上标1场,500元上标1场,2000元下标1场,非法吸收存款1270余万元,自2014年10月称其倒会,携款逃匿,给报案的53名会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9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