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她)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作出了很大贡献;他(她)品格高尚,乐于奉献,事迹深深感动了您……如果您身边有这样的人,快来推荐!日前,市委宣传部制定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2016年度宁德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层“最美人物”评选活动。
方案明确评选原则为,模范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价值准则,积极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所从事的工作中业绩突出,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体现心灵美,品格高尚,乐于奉献,事迹感人,具有道德感召力和影响力,得到群众广泛认可;本次评选候选人必须具有社会公信力,经得起各方面考验,本人和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问题;本次评选主要面向基层一线,候选人必须是本市范围内各县(市、区)的在职在岗人员,市直单位人员不参评;已被省级以上集中宣传过的先进典型和宁德市往年“践行闽东精神十大人物”“最美闽东人”、基层“最美人物”获得者不参与本次评选。
此次评选活动共10个类别,分别是:最美职工、最美农民、最美教师、最美医生、最美警察、最美村官、最美环保人、最美志愿者、最美社区工作者、最美文化工作者,每个类别评出1名。(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