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教育部办公厅认定北京市东城区府学胡同小学等2772所中小学校为全国学校体育工作示范校,我省99所学校上榜,宁德市上榜学校9所,具体为古田县第一小学、寿宁县实验小学、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福安市第三中学、福鼎第一中学(高中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中学、柘荣县第一中学、霞浦县第六中学、屏南县岭下中学。
创建“示范校”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将学校体育工作纳入教育督导检查,建立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制度和重点地区、学校挂牌督导制度,将“示范校”建设作为监测教育发展、考核学校工作和体育改革的重要途径。据了解,教育部将把“示范校”建设纳入学校体育工作评价体系,研制“示范校”动态调整机制,建立信息管理和质量监测制度,并适时督导检查“示范校”工作,对于评估检查不合格的单位,将责令其限期整改,直至取消命名并予通报。(记者 张文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