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机关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可按什么标准来报销差旅住宿费?日前,市财政局印发《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省外各地差旅住宿费标准明细表》,明确厅级人员的住宿费上限标准在300元至650元之间,处级及其他人员住宿费标准在240元至500元之间。
据悉,该明细标准将作为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省外各地差旅住宿费的上限标准。
市直机关工作人员赴不同地方出差,住宿费标准不同。
其中,北京、大连、上海、宁波、安徽、江西、青岛、深圳等8个地方,实行全市或全省统一标准。
北京的住宿费上限标准最高,厅级人员为65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500元。
其次是上海,厅级人员为60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500元。
此外,大连,厅级人员为49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350元;宁波,厅级人员为45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350元;安徽,厅级人员为46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350元;江西,厅级人员为47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350元;青岛,厅级人员为49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380元;深圳,厅级人员为550元,处级及其他人员为450元。(记者 吴宁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