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2016年度海洋伏季休渔从5月1日开始。届时,所有休渔渔船原则上应当在休渔前回到渔船所在地的港口、码头或澳口休渔。休渔期间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
目前,《宁德市实施2016年度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工作方案》已经出台,对今年海洋伏季休渔时间、区域、对象等做了明确规定。我市北纬26度30分以南海域从5月16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北海域从6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禁止所有拖网、围网、杂渔具作业(桁杆虾拖、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除外)。5月1日12时至7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灯光围网或单船无囊围网、灯光敷网或船敷箕状敷网作业。5月1日12时至7月16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张网作业。6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全市海域禁止刺网、桁杆虾拖和笼壶作业。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凡其作业类型之一属伏休对象的,均应进行伏休。兼作不同作业类型且均属休渔对象的渔船,休渔时间从最早的作业开始至最晚结束的作业为止。钓具作业暂不休渔。
我市禁止异地伏休。因修船、避风等特殊情况需在市内跨地区、跨县域休渔的,必须向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报告,并由船籍港所在地渔业执法机构委托停泊地渔业执法机构监管。所有渔船不得携带休渔作业渔具进入休渔海域。伏休期间渔运船不得为非法作业渔船提供收购、运输、补给等后勤服务。
我市将重点针对伏休期间跨区作业、涉渔“三无”船舶、使用违规渔具,以及使用“电、毒、炸”违法作业等行为加强监管,突出管理重点。深入开展打击非法采捕红珊瑚暨整治涉渔“三无”船舶专项行动,严格实施海洋捕捞准用渔具和过渡渔具最小网目尺寸制度,集中开展违规渔具清理和整改,开捕前对携带、使用网具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坚决打击炸、毒、电鱼等违法行为,对违反伏休规定的渔船,依法严厉处罚。(记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