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记者从宁德市教育局获悉,宁德市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启动。网上申报时间为10月8日至10月18日(申报网址为中国教师资格网),现场确认时间为10月19日至10月23日。
据了解,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为户籍或人事关系在本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其中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各县(市、区)教育局进行材料确认,宁德市教育局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学习)单位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局认定。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向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具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对于户口不在当地,但人事档案挂靠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可向人才交流中心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户口和人事档案均不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应回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记者 叶陈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