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讯 龙岩市政府将调整优化组织结构和职责配置,改革后将设置工作部门32个,部门管理机构2个,并于12月底前基本完成改革工作。龙岩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龙岩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透露这一消息。
调整优化一些工作机构
龙岩市政府工作机构作如下调整:
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加挂市乡镇企业局、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市食品安全工作办公室、市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牌子。
组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职能、市人事局人才市场管理等职能,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组建市公务员局,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署办公,将市人事局政府系统公务员管理、政府奖励表彰等职能划入市公务员局,不再保留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组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市建设局除指导城市客运以外的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不再保留市建设局。
组建市交通运输局,加挂市交通战备办公室牌子,同时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的日常工作,将市交通局职能、市建设局指导城市客运的职能,整合划入市交通运输局,不再保留市交通局。
不再保留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其职能划入市农业局。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加挂人民政府口岸工作办公室牌子。
组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加挂市版权局、市文物局牌子,将市文化与出版局的职能、市广播电视局的职能,整合划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再保留市文化与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
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部门管理机构调整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
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调整为政府工作部门,同时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人民防空的日常工作,加挂市民防局牌子。将市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职责划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加挂市老区与扶贫工作办公室牌子。将市粮食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机构,规格为副处级,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委、省政府授权,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重新“三定”。其他需要进一步理顺的职能事项,在“三定”规定中统一明确。
改革后设32个工作部门
市政府机构改革后,设置工作部门32个: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学技术局、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审计局、市外事侨务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体育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市旅游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乡规划局。部门管理机构(副处级)2个: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管理。市粮食局,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据悉,在实施市政府机构改革的同时,将推进县(市、区)和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并严格控制机构数量。(本网记者 廖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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