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8日讯 据新华社报道,今年,山东、北京、辽宁、重庆、内蒙古、云南、广西等地都出现墓地20年缴费的“到期潮”,至少有数万墓穴的缴费期已到,面临续交。海都记者走访发现,福州也有墓地20年护墓费到期情况,但未出现催缴现象,大多数陵园管理者采取放宽缴费期限的政策。
据了解,2002年,福建已出台殡葬管理办法,但其中并未对护墓费作具体规定。多家民营陵园认为,不催缴是因为国家对护墓缴费没有出台相关标准和法规,令陵园不知该如何是好。民政部门表示,殡葬管理条例仍在研究制订中。而福州社会学专家则建议,建立护墓管理费标准统一标准。
走访: 到期墓地家属失联 有相当一部分
民政部1992年发布的《公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经营性公墓的护墓费一次性收取最长不得超过20年。从2012年开始,部分墓地就要收护墓费。
昨日,海都记者走访福州三山、皇天等多个陵园发现,主要是民营陵园出现20年缴费到期的情况,其中,到期墓地出现和家属“失联”的数量也有相当一部分。而现行的法律法规对墓地到期后的处理少有涉及,墓地到期怎么续交、按什么价格续交等细节问题均没有明确的规定,给到期墓地的处理带来难度,令陵园管理者直呼:不知道怎么办。
成立于1995年的三山陵园,是福州历史最悠久的一家墓园,面临墓穴20年管理费到期的现象最为严重。今年,三山陵园有5%墓穴到期,并且与家属“失联”。陵园相关负责人杨先生说,目前,他们并没有采取催缴的措施,这些过期墓穴基本依旧保持原状,并没有按无主墓处理,“还是按照人性化处理,担心有家属还会找来”。
这些陵园中,时间较短的为皇天陵园,但该陵园对20年到期早有准备。该陵园的郭总监说,目前陵园大多墓地缴费期都已到了10~12年,他们计划在第15年时,向墓地家属发信提醒,“但如果到期没有缴纳,出于人性化考虑,还是会推迟三年的宽限期”。他们的护墓费在2000元左右,这些护墓费大多被陵园用于聘请保安人员、种植绿化、做卫生和修补破损等日常维护中,如果大面积出现欠费,陵园的正常运转将受到影响。
专家:建议出台统一收费标准
有陵园反映,很多墓园续交的费用依然按照20年前的标准,远低于维护成本。三山陵园相关负责人杨先生说,他们已对一部分墓穴的护墓费采用十年收费周期。
省民政厅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称,目前,国家民政部门仍在研究制订《殡葬管理条例》。在该条例正式出台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在2012年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墓墓穴使用合同期满,群众申请继续使用的,公墓经营单位可收取护墓管理费。墓穴的(护墓管理费包括)日常管理维护、安全和周边绿化等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标准由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公墓维护管理的实际成本和合理利润核定。
“这不是法规条例,也没有具体明确标准是怎么样的。”该负责人说,在我省,大多数地区的陵园都是按照市场规律和企业成本,自行核定护墓管理费。只有厦门民政局将护墓费纳入监管,陵园必须经过申请和审批才能使用这笔费用。
福州大学社会学博士甘满堂认为,按照土地节约使用的原则,设定一个使用期限是有必要的,但在使用期限之外应该怎么处理还缺乏明确规定,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台规范政策,尽快出台统一收费标准,一方面要保障企业正常运转,一方面也要防止一些公墓经营者利用后人祭奠先人的心理漫天要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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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续费不超25元/月
据济南当地媒体报道,在济南,当地物价局2010年发布的《关于玉函山安息园到期墓穴护墓管理费标准的通知》,对已经期满20年的普通型公墓(原售价10000元以下)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15元/月,中、高档型(原售价10000元以上)收取护墓管理费最高不超过25元/月。这一收费标准的执行期为5年,期满后重新报批。(海都记者 江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