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连辉支路实行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21年4月15日起,对连辉支路(东起连辉路连辉支路口,西至长乐南路连辉支路口)实行机动车由东往西单向通行。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出行线路,按照交通指挥人员指挥和交通标志、标线指示有序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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