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交警严抓载货汽车不靠右行驶长时间占用快车道行为
在福州,三环路是城市快速路。而长期以来,作为慢速车辆的载货汽车体积大、惯性大,不靠右行驶、长时间占用快车道等违法行为,不仅影响快速路通行效率,也带来了通行隐患。
最近
福州交警对这种现象出手了!
轻型载货汽车在三环主路
不靠最右侧车道通行
不仅将面临罚款100元、记3分!
还有可能被曝光
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决定从2018年10月5日起,三环主路(由三环快速路、福州机场高速和福州绕城高速连接形成的闭合道路)轻型载货汽车(除“皮卡车”外)只允许最右侧车道通行,可临时借用相邻车道超车。
管制发布后
仍有部分货车驾驶人心存侥幸
长时间占用快车道
近日,福州交警重拳出击
曝光了一些违规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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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AR2Z93
闽AT1U65
闽AU029W
赣K28982
冀AF6556
消息一经发出
福州网友们拍手称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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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学习下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 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人不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的,处以100元、记3分处罚。
警方提示
在三环路不仅轻型载货汽车需靠最右侧车道通行,早在2015年9月21日福州交警门户网站已发布《关于进一步扩大城区载货汽车限行区域交通管制的通告》,其中明确规定“三环路及其连接线、南二环路、后坂路等快速路只允许重中型载货汽车在最右侧车道行驶,超车时可借用相邻车道行驶。”请货车驾驶员按照交通管制规定文明驾驶,各行其道。
希望小伙伴们帮忙转发
广而告之
避免货车师傅们再次误入快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