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2月3日讯 近日,王某和陈某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平潭检察院提起公诉。
2019年,俞某(另案处理)在某平台上创建俱乐部开设网络赌场,供他人进行“十三水”赌博。其本人当老板,每局“抽头渔利”10元钱。犯罪嫌人王某和陈某在该网络赌场内参赌,但一直手气不佳,欠下大笔赌债。
俞某见二人还不起债,平台生意又不景气,就分别找二人商谈,让他们从“赌徒”转变身份为赌场“拉手”,拉新赌徒进赌场,并约定王某和陈某本人以及所拉的新赌徒今后每参赌一局,二人就能分得6元抽成。但相对应的,如果所拉赌徒欠下赌债,其也要负责追讨,否则记在其本人账下。
王某和陈某一听,今后参赌不仅不被抽成,还能抽别人的成,不花成本的买卖稳赚不赔,当即答应下来,并开始将身边的亲戚朋友拉进赌场参赌。仅2019年12月至2020年5月,短短半年时间,王某及其所拉赌徒参赌2041局,陈某及其所拉赌徒参赌1980局,致使多人深受其害。而“稳赚不赔的买卖”也变成“赔了夫人又折兵”,二人后期因为找不到赌徒要债,欠账都被记在自己头上,不仅一分钱没赚到,还倒欠老板钱。(高林 王丹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