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月29日讯 福建省教育厅昨日消息,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福建现有的研究生普通奖学金将调整为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范围,覆盖福建研究生招生计划内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建立资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记者 李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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