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闭幕
通过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定 开展满意度测评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圆满完成各项议程,于9月23日闭幕。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庄稼汉主持会议。副主任林宝金、李德金、檀云坤、袁毅,秘书长黄新銮和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副省长林瑞良,省监委负责人,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对省政府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土地管理法及福建省实施办法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两份报告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办法》。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会议决定批准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福州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等九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关于废止《福州市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决定批准《厦门市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批准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厦门市环境保护条例》等两部法规和废止《厦门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的决定,以及关于废止《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决定,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泉州市市区内沟河保护管理条例》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三明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三明市防汛避险人员转移规定》,南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南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三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南平市气象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七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宁德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等五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和《宁德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宁德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
因任职年龄原因,会议决定接受林承通辞去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免去其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职务。根据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其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会议任命王强为省人大监察司法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监察司法工委主任,免去其省人大环资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职务;任命赖军为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委员,免去其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主任职务;任命黄进发为省人大侨台外事民宗委副主任委员、常委会侨(台)工委主任;任命孔繁军为省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主任,决定免去其省人社厅厅长职务;任命王增贤为省人大常委会环城工委主任,决定免去其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任命张定洲为省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
会议决定任命申月为省人社厅厅长,黄立峰为省自然资源厅厅长,颜志煌为省交通运输厅厅长,朱庆华为省审计厅厅长,魏畅为省外办主任。因工作需要或任职年龄原因,决定免去陈永共的省自然资源厅厅长职务、杨红的省审计厅厅长职务、黎林的省外办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会议免去陈力达的省监委副主任职务,免去梁玉华、施务农、杨洪毅的省监委委员职务。任命池力为省法院审判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任免事项。
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作了供职发言。会议举行了任命书颁发仪式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要认真实施新修订的监督法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更好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要加快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创新体系和体现福建特色现代化产业体系互融共促新格局。会议强调,要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要严格贯彻实施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统筹推进土地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要进一步完善政府办医投入机制,优化区域医疗资源配置,促进公立医院稳定健康发展。要深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推动更高水平法治福建建设。要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医养康养协同,推进适老环境提质,不断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补齐乡村建设治理短板,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省人大各专委会成员,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各设区市人大常委会和平潭综合实验区人大工委的负责同志,以及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同志列席了会议。
当天,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了有关报告。(福建日报记者 朱子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