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国新办举行“新征程上的奋斗者”中外记者见面会,邀请5位来自法院系统的代表,围绕“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让群众获得感更实更足”与中外记者见面交流。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林微受邀参加见面会。
在见面会现场,林微带来了一块展板,讲起了她和团队审理的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涉案土地的修复过程——通过参考专家意见,他们采取了一种更加经济可行的修复方案,前后历时两年,仅用四分之一的传统修复费用就让这块土地恢复了生态功能。在展板左下角可以看到,修复验收后的土地郁郁葱葱,绿意盎然。
“这一切,都是为了把环资案件办准办好,让判决不只是惩罚,更要让被告人在参与修复过程中懂得污染的危害、修复的艰难和土地的宝贵,让受损的大自然重新焕发生机。”林微在见面会上说。
深耕环境资源审判一线多年,林微致力于以机制创新破解审判难题,曾获得全国绿化奖章及福建省审判业务专家、福建省优秀女法官、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2014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进入了专业化发展新阶段。林微带领生态审判团队先行先试,在全国率先探索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当案件涉及林业、海洋、土壤等专业问题时,法官把专家请入法庭,协助法官办案,出具专业意见,让损害算得清、修复能落地;同时,还创新类型化生态司法修复机制,让破坏生态者主动修复自然。如今,这项探索已经从漳州走向全省、全国,生态技术调查官制度写入人民法院“六五改革纲要”。
林微与团队还聚焦红树林等海岸带生态系统保护,首创蓝碳司法保护与生态治理机制,推动认购碳汇弥补生态损害,审理了全国单笔最大的司法认购红树林碳汇案,100余万元认购款全部用于种植红树林。创新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分类设计修复办法,联合高校探索10余种修复技术用于案件审理,其中一项污染土壤修复技术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
今年8月15日,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漳州的一半是青山,一半是碧海,我们法官的案头就连着这片山海。”林微表示,今后,将继续深耕环境资源审判,用法典守护好这片山与海。(福建日报记者 苏依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