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帮扶小额信贷政策
财政最高贴息3.5个百分点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近日,省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印发通知,实施帮扶小额信贷政策,对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符合条件的贷款业务,财政最高贴息3.5个百分点,以减轻帮扶群体融资负担,进一步扶持农村有帮扶需求的人口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据了解,帮扶小额信贷政策由此前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调整优化而成。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在满足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融资需求、助力原脱贫地区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过渡期后,从阶段性特惠向常态化普惠制度转变,实施帮扶小额信贷政策,通过优化帮扶对象、完善贴息机制等,有效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据介绍,帮扶小额信贷政策的支持对象为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以户为单位发放贷款;贷款应精准用于帮扶人口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贷款金额为10万元(含)以下;贷款期限为3年(含)以内;免担保。鼓励银行综合考虑自身资金和管理成本、贷款户的信用评级和还款能力,及财政贴息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利率在合同期内保持不变。中央财政通过常态化帮扶资金按照贷款利率的70%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2.5个百分点;省级财政按照贷款利率的28%给予贴息,贴息上限不超过1个百分点,剩余部分利息由借款人承担。(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