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把文化旅游业培育成为支柱产业的意见》近日印发,明确支持打造闽江之心等10个标志性文旅项目,形成“一市一地标”。
《意见》包含4个方面14条具体举措,提出到2027年,全省文旅经济增加值达7500亿元左右;到“十五五”末,力争达9000亿元左右,培育2处至3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
《意见》提出,支持福州、厦门、泉州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支持平潭建设国际旅游岛,指导和支持各地争创国家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示范区(单位)。
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改革,推动万里茶道、三坊七巷、船政文化史迹、嘉庚教育遗产、关圣文化史迹等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推出一批特色文物主题游径。拓展“文旅+低空”,培育“空中看福建”精品项目,鼓励通用航空企业开发特色低空游览产品。
开展景区“强基焕新”行动,支持文化和旅游领域设备更新,推动国家5A级旅游景区提档升级,支持泉州湾、平潭南部湾等争创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对列入文化和旅游部确定的世界级旅游景区、度假区培育对象的单位,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补。加快海丝文化公园、厦门西海湾邮轮城等项目建设,到2027年,累计实施600个以上重大文旅项目,投资超过650亿元。支持打造闽江之心、泉州古城、莆田“水上巴士”等10个标志性文旅项目,形成“一市一地标”。
培育文旅新质生产力专业研究机构。支持有条件的文旅企业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对获评文化和旅游部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平台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补。推进福州、厦门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
实施提振文旅消费专项行动,每年安排2000万元,支持各地贯穿全年举办文旅消费活动。创新开发“福建礼物”系列消费产品,打造簪花围、三条簪等“闽派国潮”品牌,积极推出亲子游、研学游、老年游等产品。推动开行大众旅游列车、银发旅游列车等入闽旅游专列,实施入闽旅游专列和包机奖励政策。(记者 马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