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医疗保障局、福建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疫情防控与医疗救治组印发《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检测价格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下调新冠病毒检测价格,配合做好大规模筛查和常态化检测工作,进一步减轻群众检测费用负担。
通知明确,公立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核酸单人单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16元,混检价格调整为每人次5元。对于政府组织的大规模筛查、常态化检测,考虑到规模效应和基层组织、志愿者对成本的分担效应,通知明确检测机构按照更低的费用标准提供服务,即多人混检按照不高于每人份3.5元的标准计费。
此外,通知要求下调公立医疗机构对外提供新冠病毒抗原检测服务的计费标准,即新冠病毒抗原检测价格调整为每人次2元,检测试剂盒(含采样器具)暂按除外内容收取,实行“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含除外收费的试剂耗材)不超过每人次6元。(福建日报记者 张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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