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12月22日讯 因与一企业老板有债务纠纷,41岁的长汀汀州镇人王某想烧了对方的奥迪车,没想到却引燃了整个纸箱厂,致车毁厂烬,损失100余万元。12月18日中午1时许,王某被抓捕归案,因涉嫌故意纵火罪被批捕。
18日凌晨2时许,纸箱厂突发大火。经警方初步勘查认定系一起人为故意放火案,很快锁定犯罪嫌疑人王某。
王某交代,当日凌晨1时,他酒后返家途中产生报复念头。随后,便携半矿泉水瓶的汽油翻墙进入该厂内,将汽油倒到停放在厂区内的奥迪车引擎盖上,并用打火机将汽油点着了奥迪车。(通讯员 张春波 曹兰诚 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廖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