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记者从福建海事局获悉,根据交通运输部、福建省政府关于防台工作的指示精神,结合福建辖区海上船舶防台工作预案。7月9日11时,福建海事局启动防台Ⅲ级响应。
福建海事局通过海岸电台、船舶交管系统、短信平台等各种岸基通讯设备,持续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过往船舶避免驶往台风影响区域,组织协调在港船舶及早选择合适水域避台或驶离台风影响海域。通过电子巡航、现场巡查及电话联系,分类并持续掌握辖区在港船舶数量及避台情况,重点关注辖区采运砂船、施工作业船、客渡船、危险品船和长期抛锚(抛牢锚)船舶动态,及早指导船舶进行防台部署,建立与在港避风船舶的点对点联系,指导其落实相关防台措施,同时加强锚泊秩序的维护和管控。(记者 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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