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服务“清新福建”品牌建设,福建省物价局日前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旅游市场重点领域价格行为检查,持续至10月31日。
据悉,福建省重点检查旅游经营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捆绑销售、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对未成年人、学生、老人、残疾人等特定旅游者优惠政策执行不到位的价格违法行为。
省物价局提醒,旅游者若遭遇价格违法行为,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投诉。投诉时应注意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个人身份证明、联系方式以及被投诉旅游经营者的名称、地址等信息。旅游者在交易过程中应注意保留相关凭证、照片、录音、录像等材料。价格投诉应当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经查证属实的,物价部门将对经营者依法处罚。(记者 赵铮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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