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南网4月22日讯 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我省高招录取照顾政策已敲定,和去年保持一致,最高加10分。据悉,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分四档,分别是:加10分、加5分、加3分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共有17类考生可获高考照顾政策。
即日起至5月3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向本人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此外,“照顾政策”中明确规定,考生若同时享有多项照顾政策,在录取时按其中最优惠的一项执行。
适合全部招生院校
照顾最多加10分
适合全部招生院校照顾政策,分为文考总分加10分和文考总分加5分两档。
其中,文考总分加10分的考生,主要为规定区域的少数民族考生(宁德,罗源,连江,晋安区北峰山区,漳浦湖西乡、赤岭乡,龙海隆教乡,永安青水乡,上杭官庄乡、庐丰乡,宁化治平乡畲族聚居地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回族聚居地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和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海岛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籍考生(并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文考总分加5分的考生主要有五类:第一类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其余四类均要求是应届考生,且在2015年1月1日之前,高中阶段获得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前6名者,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前6名者,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或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奖项者。
报考在闽高校
加5分和3分
适用报考在闽高校的照顾政策,分为总分加5分和加3分两档。其中,文考总分可加5分的主要为设区市及以上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或其子女;全国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文考总分可加3分的考生为:应届考生,2015年1月1日之前,高中阶段获得福建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创新成果竞赛一等奖者。
此外,2015年1月1日之前,高中阶段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者等5类学生,可享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海都记者 罗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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