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卡
责任判定需等医疗事故鉴定
9月20日,在梅小姐提供的台江医院门诊册上,记者看到两则门诊记录:“5月16日做隆鼻术;术后半月禁食海鲜、辛辣等刺激性食物”和“9月10日,术后近4个月,出现鼻尖红肿。建议消炎、热敷处理,或取出假体”。梅小姐告诉记者:“和刚手术完相比,现在,鼻尖植入硅胶的地方,已经有点掉下来的感觉。”
20日下午,记者来到福州台江医院了解情况,走访了医院办公室、医务科、院长室后,却被告知“对于该事件并不清楚”、“相关工作人员不在”、“事件属单方面事件”、“事件正在调查”,并拒绝记者采访。采访期间,记者还被一名穿着白色衣服、自称是医院保安的壮汉连推带拉地带出医院行政区域。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福州市卫生局医政科,一位钟姓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医疗事故的产生可能由多方因素造成,无法根据主观感觉直接判定是非,因此在做出判定前需要明确事故责任方。建议梅小姐先到福州台江区卫生局申请医疗事故鉴定,该局会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并出具一份鉴定书,明确责任方。届时,受害者可以持该鉴定书通过正确的司法途径合理解决。
“当务之急,尽快将植入鼻子内的物体取出,敷上消炎药等药物;对于鼻尖的红疙瘩,应根据实际症状采取消肿或者切除手术。”福建省立医院整形美容科副主任医师郑胜武博士表示,该症状的产生可能是由于植入假体的原因或手术后伤口的炎症感染导致,临床也有发现极少数病人对植入体产生排斥和过敏现象,这样也会导致相关病症的出现。因此,患者应尽快对患处进行处理,并将植入的假体取出。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许水清律师也建议,患者应选择具有相关医疗资质的医院和有资质的医生进行诊疗,在诊疗前应该与院方签订合同,明确诊治的目的,术后可以达到的效果,这样可以避免纠纷的产生。假如术后发生医疗纠纷,患者应妥善保管好相关单据和证物,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