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告银行!大妈300万买基金一年赚不到两万,法院判了!】“50后”女性投资者曹某华通过手机网上银行购买光大银行代销的一只第三方基金产品,购买金额为300万元。一年期后,曹某华赎回该基金产品,收益不到2万元。不满基金收益,曹某华将代销行光大银行告上法庭,主张光大银行没有履行适当性义务,且由光大银行客户经理“代客操作”,因此她在购买该基金产品时并不知晓系第三方基金产品,对此光大银行应当进行一定赔偿。一审、二审法院分别驳回了曹某华诉讼、上诉请求,认为银行无需赔偿。
德化牛母岐层林尽染五彩斑斓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评论, 登录| 注册
首个太空计算卫星星座成功入轨 中国星座点2025-05-15
闽南网推出专题报道,以图、文、视频等形式,展现泉州在补齐养老事业短板,提升养老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