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漳州市中支行8月10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漳银罚字〔2020〕3号、4号)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漳州分行”)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漳州市中心支行对交通银行漳州分行罚款25万元。
李森时任交通银行漳州分行副行长,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漳州市中心支行对李森罚款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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