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表示,控股股东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珠海明骏以46.17元/股的价格受让格力集团持有的格力电器15%股份,转让价款高达约416.62亿元。
国资大股东退位,格力电器由此进入高瓴资本时代,从而完成自企业创立28年以来的最大一次转身。
不谋求控制权、承诺不减持、给管理层激励、作出赞成的分红承诺……等等,这些安排也刺激格力电器股价早盘开盘一度大涨超4%。
珠海明骏承诺三年不减持
根据《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此次用于股权转让的417亿资金中,珠海明骏自有资金为218.5亿元,占总金额的52.4%,来源为珠海明骏各合伙人的出资。
根据公告,珠海明骏方面表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系看好上市公司所从事业务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认可上市公司的长期投资价值,旨在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长期健康发展,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 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协助上市公司提升产业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高瓴资本还承诺,受让股份后,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也就是在3年内减持此次受让的15%股份。
格力电器将无实控人
根据公告,股份转让后后,格力电器除深港通(陆股通)外的前三大股东分别为珠海明骏(持股15.00%)、河北京海担保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91%)、格力集团(持股3.22%),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较为分散,珠海明骏作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与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差距仅为6.09%,且珠海明骏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表决权委托、股份代持等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共有9名董事。根据合作协议、珠海毓秀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珠海明骏依据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有权提名三名以上(含三名)董事候选人的,则珠海明骏应提名三名董事候选人。因此本次交易后,珠海明骏有权提名三名董事,无法达到格力电器董事会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鉴于没有股东或投资人能够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决定上市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的选任,没有股东或投资人能够控制上市公司董事会。
因此,公告明确表示,结合本次权益变动后格力电器股权结构及董事会席位安排,格力电器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管理层可获最多4%股权激励
珠海明骏还表示,承诺在上市公司涉及分红的股东大会中积极行使股东投票权或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董事会上行使投票权,以尽力促使上市公司每年净利润分红比例不低于50%。
另外,珠海高瓴等同意,应在本次交易完成交割后,推进上市公司层面给予管理层实体认可的管理层和骨干员工总额不超过4%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激励计划。按格力电器最新收盘价计算,这4%的股权市值达到近140亿元。